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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期最新法规、标准内容摘要清单

1、认证及认证培训、咨询人员管理办法

此办法是为规范认证及认证培训、咨询人员的执业行为,加强对认证市场的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制定的。办法中的认证及认证培训、咨询人员,是指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、产品认证检查员、认证培训教员和认证咨询师等从事认证及认证培训、咨询活动的人员,以及认证及认证培训、咨询机构的业务管理人员。

20229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总局令第61号《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》,其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修改的部门规章包括《认证及认证培训、咨询人员管理办法》,并自2022111日起施行。

认证及认证培训、咨询人员管理办法.pdf



2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

此办法是为加强对产品、服务、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、监督,规范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,维护获证组织和公众的合法权益,促进认证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的。

办法中的认证证书是指产品、服务、管理体系通过认证所获得的证明性文件。认证证书包括产品认证证书、服务认证证书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;认证标志是指证明产品、服务、管理体系通过认证的专有符号、图案或者符号、图案以及文字的组合。认证标志包括产品认证标志、服务认证标志和管理体系认证标志。

2022年9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总局令第61号《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》,其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修改的部门规章包括《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》,并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
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.pdf



3、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

2009年5月26日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,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。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,提高认证有效性,维护国家、社会和公共利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,制定本规定。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12月3日公布的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同时废止。

20229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总局令第61号《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》,其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修改的部门规章包括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,并自2022111日起施行。

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.pdf



 

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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